针对近期猪肉价格的过度下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等部门将会同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有关部门,再次启动年内中央猪肉储备收储工作,并督促指导各地同步开展地方猪肉储备收储工作。
事件背景2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监测显示,2月21日~25日当周全国平均猪粮比价进入过度下跌一级预警区间,国家将启动中央冻猪肉储备收储工作,北京、江西等地已启动,其余地方也将于近期启动。农业农村部提出稳定能繁母猪存栏量在4100万头左右,推动大型猪企组建产能调控联盟,防止生产大起大落。
猪肉能被国家收购,但具体要看市场价格和政策安排。 国家收储条件当生猪价格过度下跌时(比如猪粮比连续3周低于5:1),国家会启动临时储备收储政策。这类收储由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统一执行,主要面向规模养殖场,个人散养户一般通过屠宰企业间接参与。
1、推进存量商品房和限制土地收储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市场供需失衡与库存积压、房企土地收储遇挑战、政策执行与落地难度以及地方城市差异与去库存压力。 市场供需失衡与库存积压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持续下行,商品住宅待售面积不断增加,同时闲置土地规模也达到新高。这种供需失衡导致库存积压严重,进一步加剧了房企的资金压力。
2、专项债券收购存量商品房的政策建议主要包括优化资金来源、完善政策配套、破解供需错配、加强政策落实及推广典型经验五个方面。优化资金来源与融资模式当前政策需构建多元化融资体系,突破单一资金渠道限制。建议通过专项债券、银行贷款、公积金收益、住房租赁基金等组合方式解决资金缺口。
3、文件主要内容包括:商品住宅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城市暂停新增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商品住宅去化周期在18-36个月的,新出让商品住宅用地面积按需动态确定;对于超期未动工两年以上住宅用地,制定处置方案,依法收回;新政强调先消化存量再研究增量,与47号文一致,旨在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
4、钦州市收购存量商品房政策主要包括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房地产市场优化及闲置土地收回收购三方面,具体如下: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政策中的存量房收购根据《钦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政府选定的运营单位可通过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实行封闭管理。
5、化解存量风险:财政部配合推出“保交楼”专项借款政策,对3500亿元专项借款予以贴息,已预发贴息62亿元,支持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同时,推动保交房攻坚战,消化存量商品房和闲置土地,防范和化解房地产风险,稳定社会预期。
6、政策调整可能性增加存量房大规模消失可能迫使政府调整收储模式或标准。例如,若符合条件的房源不足,政府可能放宽收储条件(如区位、配套要求),或调整收购价格上限。此外,部分城市已探索“以旧换新”等去库存模式,若存量房消失,此类政策可能转向新建商品房或土地供应端调整。
新规下做好土地收储需从量力而行、蓄放兼收、增强“做地”功能三方面入手,合理控制储备量、灵活选择储备方式并完善政府“做地”机制。量力而行,处理好多与少的关系资金是土地储备制度实施的关键,需遵循“量力而行,不贪大,适度收”原则。
农村土地回收机制(2025年新规)宅基地方面,连续空置3年以上且无正当理由(务工、求学除外)可由村集体收回;超标准面积部分按地价3% - 5%收取年费。承包地连续撂荒2年以上,村集体可代为经营或重新发包。
财政拨款 这是最直接的方式,政府直接用财政资金支付土地收储费用。优点是操作简单,缺点是受财政预算限制较大。 银行贷款 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公司向银行贷款。这是目前最常用的方式,但要注意控制债务风险。 土地专项债券 2017年开始试点,专门用于土地收储的专项债券。
市场两极分化:存量房收储政策会将住宅产品供给市场进一步推向两极分化,为低端住户提供更加廉价的产品,为高端住户提供更具品质的产品。新建住宅项目只有创新产品才有竞争机遇,房企必须在文化、口碑、专利、品牌等方面快速出击,才能在本轮经济周期波动中减少损失,提高生存几率,为将来的发展保存实力。
加强对禽肉水产品生产的扶持,发挥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作用,帮助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鼓励地方临时收储禽肉水产品,加大消费引导,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公司资讯面:国光电器:控股股东国光投资拟将所持国光电器的全部股份转让给国有资本平台,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1、国家收储条件当生猪价格过度下跌时(比如猪粮比连续3周低于5:1),国家会启动临时储备收储政策。这类收储由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统一执行,主要面向规模养殖场,个人散养户一般通过屠宰企业间接参与。 具体操作方式养殖户需通过定点屠宰企业备案,符合检疫检验标准后,企业集中收购送至国家储备库。
2、收储标准:收储的猪肉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国产II号、IV号分割冻猪瘦肉等。这些标准旨在确保收储猪肉的质量和安全性。政策调整:收储政策的实施规模、品种要求等具体安排会根据市场情况进行适时调整。这种灵活性有助于更好地应对市场变化,确保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猪肉收储的条件要求通常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一般来说,当生猪及猪肉市场价格出现过度下跌且持续处于较低水平时,可能会触发收储机制。这意味着市场供需关系失衡,供大于求较为明显,导致价格大幅下滑,影响养殖户的积极性和生猪产业的稳定发展。同时,生猪存栏量、出栏量等数据也是重要参考。
4、具体执行规律包括三个层面: 启动条件:以猪粮比价(生猪价格与玉米价格比值)为监测核心,当连续2周低于5:1时启动收储,最近三年这个预警线曾触发过十余次收储行动。 收储方式:分为中央储备(主要委托华商储备中心操作)和地方储备,单次收储量多在1-3万吨之间,约占全国单月产量的0.5%左右。
